仙游的傅某准备乔迁入住装修好的新房,可是,一股股难闻的味道让他喜悦之情消失殆尽。经检测,刚装修的新房甲醛、苯、甲苯等超过法定浓度,傅某于是将装修公司告上法院。
仙游县法院一审认为,从预算单、验收单及庭审陈述上看,涉案工程的装饰材料除了地面砖是傅某购买的外,其他装饰材料均是傅某确定品牌后由装修公司采购,而傅某采购的地面砖不会产生空气污染,且傅某仅对隐蔽工程及对某装修公司采购的水泥、水管、电线进行验收,这些材料也不会影响空气质量问题。傅某对装修公司采购的木工、油漆工所需的材料型号并未进行验收,故可认定傅某套房内空气甲醛等气体严重质量问题,是被告装修不当造成的。
仙游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装修公司应承担工程返工所需的损失8万余元。
该装修公司不服提出上诉,并辩称,其选购的装修材料是在傅某的指示下采购的,根本不存在私自采购的情况;目前市场上装修用油漆、大芯板等或多或少均含有甲醛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等物质,房屋刚装修完短期内室内存在甲醛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TVOC等物质是难免的,故应等房屋装修完后通风透气一段时间再入住以确保健康。
来源:东南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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